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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工作報道
時間:2020-01-09 來源:北京供熱網2019年11月7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2019﹞1545號)》,該文件規定:“對執行面積收費的用戶(含居民),供熱單層建筑高度超過4米(不含4米)的供熱面積,供熱價格按實際超過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價最高不超過1倍。”
文件發布后,北京市供熱協會收到了大量供熱企業反映該項規定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的不合理性,其中最突出的是超高打隔層的問題。為此,協會于2019年11月14日組織部分供熱企業(包括國企和民企共20余家)召開了座談會,詳細的了解了供熱企業在執行(﹝2019﹞1545號)文件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收集了供熱企業有關數據資料,從供熱企業提供的數據可以看出,文件的發布實施確實給供熱企業的經營造成了較大影響。
為妥善處理供熱矛盾,反映供熱企業訴求,維護供熱企業權益,北京市供熱協會于12月9日向市發改委呈報《關于本市非居民供暖價格調整后超高打隔層房屋供暖收費價格標準的問詢函》向市發改委反映問題。
2020年1月7日,協會收到市發改委的《關于對北京市供熱協會問詢超高打隔層房屋供暖收費價格標準反饋意見的函》(京發改[2019]1853號)。此函的第二條指出,“因建筑結構或其他原因導致實際供熱建筑情況與房屋所有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中載明的情況不一致的,具體向供熱主管部門進行咨詢”。此文的發布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當前供熱企業和熱用戶之間的矛盾,為供熱企業贏得了主張權益的機會。
協會后續將與市供熱主管部門取得溝通,并將結論及時通報給會員單位。
北京市供熱協會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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